迟日江山丽,春风花草香。
泥融飞燕子,沙暖睡鸳鸯。
全身像是被包裹在一个温暖的襁褓当中,他不知道自己以什么样的方式在呼吸,没有太多的感觉,或者说想感觉也感觉不到,眼睁不开,嘴巴也张不开,手脚的活动范围极其狭小,有一个心跳带动着自己的心在跳。
整个人——似乎——是蜷着的。
不过可以确定一点,自己是活着的,本来黑暗是恐惧的源泉,偏偏相反的是,他居然一点也不害怕现在的状态,竟然有时候觉得永远都保持这样的状态也挺好的,这样的感觉很奇妙,他体会着最扎实最纯粹的安全感,这里没有输赢,没有胜负。
这种状态持续了多久?他自己也不清楚。
不过在这之前的事情他还是记得很清楚的,他只是一个毕业了几年的普通大学生,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那种人,他一直渴望做个人生的大赢家,但回头看看的时候,却发现自己在大部分的机会把握上都是输,天生的赢家是需要天赋的,他显然没有。
人生是由无数道选择题组成的,单选题他都常常选错,更何况大部分的时候是多选题,就更难做对了。
没有天赋,也拼不过爹,那就只好踏踏实实的做个普通人。
他清楚,只要不遇到特别的状况,他也许会像绝大多数人一样,结婚,生子,儿孙满堂,在某个午后的暖阳中,躺在小院内的躺椅上,小睡一会,在睡梦中安安稳稳的过完一生。
在某一天的在闲暇之余,他动了写本历史小说的念头。
他清清楚楚的记得自己在键盘上快速的敲下了书名——甲午崛起。
然后头脑就一下子空白了,再有意识的时候,就已经变成现在这个蜷着的状态了。
他甚至还不清楚,他就此卷入了一场大时代的风云际会之中。
公元一千八百七十年(清同治九年)的二月二。
春回大地,绿草如茵。
此时正值正午时分,是吃午饭的时候,缕缕的炊烟浮出各家的烟囱,白墙黑瓦的胡同,胡同口的大树,不远处的教堂,隐隐传来的钟声,天津城里的这个胡同,美的像是一副风景画。
这条胡同叫大树胡同,住的基本上是官绅人家,有二三十户,轩家在胡同的中间地段。
黑漆的大门,大门上是一双金狮铜环,大门紧闭着,大门两侧是副对联:福临门第喜气洋,春满人间欢歌阵。门楣上贴着横批:五福四海。
大门内是一堵隔墙,上面书着“迎福”两个大字,往里是一大四合院,院子中间有几个大水缸,水缸内有各色金鱼,北房是一开放式的花厅,花厅的两侧是两个拱门,再往里走,门内是一个大三院。
大三院的东首屋内一团忙碌,持续的传来女人的低吟。
轩黄氏满头大汗,痛不欲生。
接生婆:“使劲,使劲,看见头了。”
轩黄氏死劲的攥着床单,一咬牙,接着便是啊的一声高叫,然后便虚脱的靠在了枕上。
“生出来了!”
接生婆欢呼一声,熟练的将小孩拔出,一剪刀剪断了脐带,“呀,恭喜大少奶奶了,是个大胖小子,是个小少爷呢。”
接生婆自然是高兴的,大户人家接生,赏钱会比小门小户的多些,这顺产了一个公子,那赏钱应该更多了。
轩黄氏没有力气说话,旁边打下手的丫鬟小翠先是一笑,正要恭喜轩黄氏,不过转而就发现了个问题,皱了皱眉头,轻声对接生婆道:“大娘,这孩子怎么不哭啊?”
轩黄氏和接生婆顿时紧张起来,不会是哑巴吧?母子连心,轩黄氏虚弱之际仍然睁大了一点眼睛。
他正在思考着自己为什么写了一个‘甲午崛起’就变这样了的问题呢!只觉得整个人从空调房一下子被弄到了冰天雪地,冷的不行啊,眯着眼,从一片模模糊糊的光影中,似乎看见自己面前是一张中年妇女的脸,只觉得自己整个人应该都掌握在这妇女的手掌中,顿时大惊,小手小脚儿临空拨动两下,小猪仔一般。
轩黄氏急了,虚弱的睁大了眼睛:“怎么孩子不哭?”
接生婆身后的轩徐氏也担心是哑巴,当时就红了眼圈,关切的盯着小家伙的小嘴巴。
接生婆经验丰富的用两根手指挑开小婴儿的嘴巴看了看,觉得没有什么异常,急忙道:“别着急,这是常有的事儿,还没有透过气来兴许,我拍拍他。”
一听说要拍自己,他在思路混乱之中已经弄清楚了状况,妈呀,我重新投胎转世啦?我现在是个小北鼻啦?
他可不想做个特立独行的宝宝,更不想挨揍呀,急忙张大嘴巴,运气,“啊”了一声!
一般婴儿哪有这等的爆发力,这一声是憋着气喊出来的,音浪直接穿透屋顶,响彻整个轩家大院。
接生婆乐呵呵的点点头,“这小少爷有灵性,怎么样?我说要拍他,他就吓哭了吧?小少爷听得懂咱们说话呢。”
轩徐氏转哭为笑,急忙举了举手中的小被褥,“大娘,先给孩子包上吧?”
接生婆应了一声,麻利的从小翠手里接过热毛巾,快速的给他擦净了身子,然后取过轩徐氏手里的小被褥给孩子包上,再取过一顶小老虎头的帽子给孩子戴上,把孩子的头领了领正,将孩子放在轩黄氏的枕头边,等小翠给轩黄氏换过了被褥,又赶紧将孩子放入被窝,“恭喜大少奶奶,恭喜四少奶奶,恭喜你们得了公子啦,好俊秀的小少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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